他表示,中国、韩国等东亚国家作为日本排污入海首当其冲的受害国,应联手应对这一问题,并与绿色和平组织等国际环保机构合作,利用法律手段阻止日本这种做法,保护全球海洋环境。
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表示,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控制化石能源总量,并逐步减少对于化石能源的依赖,力争实现中国国家能源的绿色安全为进一步解决重复性环境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维稳风险,4月26日,以局长吴昌军、副局长潘先虎、总工程师王天强及综合股、大气股等为成员的约谈小组,对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开江县曾家沟石料场两家问题企业进行了约谈。
一是尽快完善相关环保配套设施。二是要加强企业管理,落实生产操作规程。三是要细化责任,明确环境问题责任人。被约谈企业方代表当即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期限完成整改,确保群众满意。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以高压姿态,对整改不到位,落实不力的违法企业,坚决予以打击。
针对曾家沟石料场的问题,要求企业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江西新余采矿乱象的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整改,严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四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管理,健全环境设施运行台账并做好记录。(2)本预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修订,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减排SO2、PM、NOX: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广东省工业炉窑分级管控清单,对涉工业炉窑重点行业加强厂区内保洁力度和无组织排放管控,首先停产产能落后企业,对C级企业有计划地实施生产调整和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减少污染物排放。(2)及时预警,快速响应。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实行分级响应。相关职能部门应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2 会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应建立健全日常会商研判机制,当预测未来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起应急会商。(2)市气象局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气象资料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预报和报告。
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总体要求。倡导停止一切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公众自觉减少白天车辆加油。
减排VOCs:对包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电子元件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及制造涂料、油墨、胶粘剂制造企业首先实施停产。(4)应急响应措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否需要改进的地方。强化对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等应急监管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监测,确保污染管控措施落实到位。(3)倡导过境车辆绕行。
(22)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督促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对大型企业、港口和物流园区的柴油货车进行运营调控,保留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行必要的货物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减排VOCs:对包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工业涂装、电子元件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等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首先实施限产或停产措施,制造涂料、油墨、胶粘剂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实施限产或停产措施。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公示牌。
督促各区组织企业制定和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4)负责应急响应结束后组织各单位实施应急响应情况总结及评估。(3)强化加油站油气排放监管。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协助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国有企业制定和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5)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2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持排污许可证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根据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措施情况执行排污许可证中特殊情况下许可限值等相关内容。依法查处建筑工地扬尘、占道烧烤、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
(3)市教育局:加强对在校学生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负责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接收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当重污染天气达到黄色及以上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应停止组织室外集体活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和区域停止各类开停车、放空作业。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组织各区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针对不同首要污染物,实施重污染天气分类分级应急管控措施:当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时,重点控制二氧化硫(SO2)、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排放,其次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7)港口码头防尘、减排。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
(3)负责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提请市政府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协调周边地区政府实施污染协同控制。(5)涉及国庆、春节等重要庆祝庆典活动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时,发布Ⅰ、Ⅱ、Ⅲ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是否继续燃放烟花爆竹由市政府决定。
燃油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全部停用。4.3.2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4.3.2.1 健康防护措施发布健康指引。
在严重污染情况下,配合开展港口船舶流量调控等相关工作。预警信息经会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市政府同意,统一通过气象部门建设和管理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市委宣传部协助协调媒体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工作。(4)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持排污许可证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根据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措施情况执行排污许可证中特殊情况下许可限值等相关内容。
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包括: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城市管理执法、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城区水域内采用燃油作动力的观光游船、砂石运输船暂停营运。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发布应急响应结束信息,市委宣传部协助协调媒体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工作。在保证电力供应平衡和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电力调度机构可合理调控燃煤机组负荷率,压减煤电机组发电量,减少煤炭消耗。